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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6-26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吳瑕
  信息時報訊(記者 吳瑕)日前,省民政廳印發《2014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》,相比於去年,今年全省四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均有所上升。 今年以來,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,將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:第一類是廣州、深圳;第二類是珠海、佛山(含順德區)、東莞、中山;第三類是惠州、江門(不含台山、開平、恩平市)、肇慶(不含所轄縣);第四類是汕頭、韶關、河源、梅州、汕尾、陽江、湛江、茂名、清遠、潮州、揭陽、雲浮、江門列入三類地區以外的市、肇慶市所轄縣。
  今年,第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和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分別為600元、530元,分別比去年上升60元、53元;第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和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均為500元,分別比去年上升90元、102元;第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和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分別為400元、310元,均比去年上升56元;第四類地區每人每月城鎮和農村低保最低標準分別為370元、230元,分別比去年上升95元、45元。今年全省城鄉低保最低標準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。
    (原標題:廣州城鎮居民低保標準提至600元/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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